关于香港DHL渠道恢复接收收件方为AMAZON货物的通知
尊敬的客人,您好!
接香港DHL通知,即日起,恢复接收寄运收件方为亚马逊(AMAZON)的货件,货物必须遵从以下规定:
1、无论货物目的地国家,如寄运货物的收件方公司为AMAZON(亚马逊),发件方须以关税预付出货;
2、发货人寄运货物前,必须先与真实进口商协商好货物的清关及派送事宜,必须要确保货物到达当地后,进口商会配合处理货物清关并支付货物进口当地所产生的相关费用。
AMAZON(亚马逊)是一间网络电子商务公司,并非真正的最终收件者,所以亚马逊不会协助处理货物清关及支付税金等事务。
请各位客人知悉并相互转告,寄运货物前请确保随货资料正确和齐全,我司交寄服务商前将不予再审查货物及随货资料。
如违反相关规定,货件将可能被退回,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,将由发货人承担,请知悉并相互转告。谢谢!